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检察院位于新乡市卫滨区南环路216号,地处新乡市解放大道与南环路交叉口,占地12亩,办公用房4665平方米。卫滨区全区辖1个镇、7个办事处,总面积52平方公里,人口23万,因坐落于新乡市卫河之滨而得名。
卫滨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法律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履职,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中,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办案结构持续优化,主要办案指标达标进优,办案质效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