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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校园欺凌 远离校园暴力
时间:2018-10-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杜绝校园欺凌 远离校园暴力

 

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内学生对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发生,926日,卫滨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皓,副检察长梁丽云办公室主任娄政翔,未检科科长王荔杰、副科长宋玉琪等一行人来到新乡市第十六中学,为该校全体师生带来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精彩人生,与法同行。新乡市教育局职业教育局局长于建新、十六中校领导出席本次活动。

聘任卫滨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皓为法治副校长

吴皓检察长表示:法治副校长是崇高荣誉,更是沉甸甸的责任,我会把法治副校长这项神圣的工作作为制度长期坚持下去,充分发挥和履行好检察职能,呵护孩子健康成长

 

卫滨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皓为学生代表赠送法制教育书籍

 

吴皓检察长在活动上发言指出,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刻不容缓,校园欺凌现象是校园的一种不和谐因素,全体师生和家长都要充分认识到校园欺凌现象的严重危害,提高法治意识,学会自我保护,有效防止校园欺凌,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谐的校园环境。

 

市职业教育局局长于建新在致辞中表示:卫滨区检察院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体现了检察机关对我市教育事业的支持,学生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学校和家长,同时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力量共同协作。

 

法治教育课由该院未检科科长王荔杰主讲,她同时也是新乡市“小荷”青少年维权中心的“小荷姐姐”,她首先通过真实的校园欺凌案件,阐明了家长和学校在孩子成长中的角色。指出家庭对孩子的影响是最早、最深刻、最权威的。孩子的成长是一个不断学习的过程,家长处理问题的方式,往往会引发孩子的模仿,不良的家庭环境容易对子女产生消极影响。呼吁家长、学校各自履行职责,从不同的层面做好未成年人的认知教育和规则教育,帮助未成年人远离校园欺凌,建立有益的人际关系。

 

随后检察干警王荔杰从“什么是校园欺凌、遭遇校园欺凌该怎么办”两方面展开,通过PPT课件、动画、视频等方式,生动细致地向同学们介绍了校园欺凌、暴力的主要表现形式,产生的原因及如何防范校园欺凌等知识。同时讲述了涉及校园欺凌行为的法律规定,结合近年来身边的校园欺凌案件,点评案例中的关键法律问题及警示意义,使同学们充分认识到校园暴力危害性,增强了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此次宣讲还穿插了现场问答互动方式,学生们兴趣高涨,踊跃举手参与其中。

近年来,卫滨区检察院一直重视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努力促进未成年人良好法律意识和道德品质的形成。通过坚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组织检察干警走进学校举办法治讲座、发放法律教育书籍等形式,进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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