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检察院
站内检索: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12309二维码
12309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图片新闻
卫滨区检察院成立派驻辖区公安分局检察官办公室
时间:2017-06-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5月4日上午,卫滨区人民检察院设立派驻辖区公安分局检察官办公室挂牌仪式在新乡市公安局南桥分局举行,这标志着该院侦查监督端口成功实现前移,对刑事侦查活动的同步监督工作全面启动。同时该派驻检察官办公室也是我市检察机关在市区设立的第一家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具有重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林海,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孟凡辉,卫滨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义红,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牛卫东,卫滨区检察院检察长吴皓,卫滨辖区南桥、胜利、铁西公安分局局长,卫滨区检察院、各公安分局部分干警参加了挂牌仪式。挂牌仪式由新乡市公安局南桥分局局长李大卫主持,王林海副检察长、孟凡辉副局长为派驻检察官办公室揭牌。   

  挂牌仪式后,参加挂牌仪式的各位领导和干警在南桥分局四楼会议室举行座谈会,卫滨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侯安静首先宣读了该院与辖区三个公安分局会签的《卫滨区检察院关于在辖区公安分局设立派驻检察官办公室的意见》卫滨区检察院检察长吴皓就如何开展好派驻检察官办公室工作进行了深入全面的动员部署。市公安局孟凡辉副局长从配合协作、自身建设和媒体宣传三个方面要求全市公安干警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全力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派驻检察官办公室工作。最后,市检察院王林海副检察长结合我省检察机关派驻检察官办公室试点工作以及我市目前工作开展情况,要求下一步派驻检察官办公室在全市铺开,全市检察干警要切实转变监督理念,务求派驻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求卫滨区派驻检察官办公室不断探索和创新工作方法,成为全市检察工作的特色和亮点会后,卫滨院侦查监督科就辖区久侦不结的立案监督案件,对办案单位进行现场督导

  检察机关在公安机关设立派驻检察官办公室是深化检察改革、践行公正司法和提升执法公信力的重大举措。下一步,卫滨区检察院将全面开展派驻检察工作,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侦查监督职能,促进公安机关依法、规范、文明执法,力争将卫滨区派驻检察官办公室打造为全市“先进检察室”“模范检察室”。

 

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南环路216号 举报电话:0373-33520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豫公网安备 41070302000259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