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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效检察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访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段文龙代表
时间:2024-03-05  作者:  新闻来源:河南检察  【字号: | |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文龙

如何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不断健全诉讼监督机制?如何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如何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促进司法公正?……3月4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驻地,《法治日报》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文龙。


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

“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锚定‘争先进、创一流’目标,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实践中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工作水平,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新提升。”回顾2023年的工作,段文龙手头的一组数据显示,全省检察机关82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2个检察院、3名检察官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官”,6个集体、8名个人荣记一等功,34个集体、58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


“一年来取得的成绩令人振奋,让我们对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充满信心。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主题教育扎实开展,政治建设取得新成效;二是服务发展更加能动,检察为民展现新作为;三是检察业务全面加强,办案质效实现新提升;四是能力作风持续提升,强基建设迈上新台阶。”段文龙介绍说,经过两年多的不懈努力,良好发展势头不断巩固,“争先进、创一流”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整体工作基本稳固、重点工作亮点纷呈,全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现代化建设稳步开局。


“全省检察机关有信心确保按期实现预定目标,为推动河南检察从办案大省向‘业务强省’‘检察强省’转变,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段文龙充满信心地说。


监督办案更有质效

段文龙告诉记者,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要以“高质效检察管理年”活动为抓手,保障和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在段文龙看来,推进和实现高质效检察管理,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检察机关一项重要工作。高质效检察管理,抓手是建制度、促规范,关键是强落实、提效能,最终目的是保障和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段文龙说,高质效检察管理,就是要通过健全的制度、高效的管理保障监督办案的主体地位,队伍建设、政务管理、检务保障只能围绕监督办案、促进检察业务,不能制约阻碍业务发展,更不能拖业务工作的“后腿”。


段文龙坦言,高质效检察管理,是“管活”而不是“管死”,是“赋能”而不是“负能”。要寓活力于秩序之中,建秩序于活力之上,通过科学管理祛除各种不合理的、空转的、形式主义的因素,理顺衔接不畅、相互矛盾甚至打架的因素,增强有效管用制度机制执行力,充分释放检察事业发展动能,让监督办案更有质效、机关运转更加高效、队伍建设更富成效。


切实增强服务保障

“以‘高质效检察管理’能动服务发展,着力构建全链条服务保障工作机制。”谈起如何更好服务大局,段文龙表示,河南是粮食生产大省,全省检察机关要围绕涉农检察工作,及时跟进、谋划举措,切实增强服务保障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要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注重“食护民生”“救护民生”“薪护民生”“医护民生”,做实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要以‘高质效检察管理’强化业务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眼前、就在身边。”段文龙介绍说,要加强业务管理,健全完善业务指导、管控、评价、监督、协作、赋能“六大管理体系”,着力构建全员参与、权责明晰、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检察业务管理新格局,使业务管理跟上业务发展需要,为高质效办案提供持久内生动力。


“刑事检察要突出制约监督,确保办案质效。”段文龙举例说,要自觉对标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包括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在内的刑事诉讼制约监督体系“三个体系”抓落实,推动刑事检察行稳致远。要健全证据“动态”审查制度,实现证据审查从“在卷”向“在案”转变、从“在案”向“全案”转变。


“要抓好轻罪治理这个‘重头戏’。”段文龙说,要把矛盾纠纷化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防止“民转刑”“小变大”“大拖炸”,依法准确把握罪与非罪、违法与犯罪界限,建立健全社会危害性综合评价机制等。


段文龙认为,公益诉讼检察要突出精准规范,当好法治助手,牢牢抓住党委政府仅靠行政力量难以解决的“钉子案”“骨头案”,主动靠前、依法履职,确保双赢多赢共赢的最佳效果。要敢于运用起诉手段,以可诉性来提升精准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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