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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检+民政” 密织未成年人保护网
时间:2024-04-09  作者:  新闻来源:新乡检察  【字号: | |

4月8日上午,新乡市检察院、新乡市民政局“未检+民政”协作机制启动仪式在新乡市检察院举行。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马南桦,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樊海林出席活动,市民政局及各县(市、区)民政系统儿童保护工作负责人,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及各县(市、区)未检负责人共计3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此次启动仪式是为了进一步落实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 深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意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民政部门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职能优势,进一步推动构建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新乡市检察院联合新乡市民政局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 深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实施办法》,以扎实做好未成年人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联动衔接工作。

启动仪式上,市民政局儿童福利科科长杨玲介绍了《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并公布“未检+民政”协作机制联系人名单;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袁小川通报对民政系统153名儿童督导员、3759名儿童主任入职查询情况。紧接着与会人员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展开座谈,大家就线索移送、专门矫治教育、疑似侵害、个案儿童特殊关爱、困境儿童权益保障等问题进行探讨交流。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马南桦,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樊海林共同为“未检+民政”小荷工作室揭牌。之后,马南桦在讲话中肯定了新乡市民政局作为“小荷”重要成员单位,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做出的突出贡献,并指出作为“小荷”平台所建立的第十八类“小荷”工作室揭牌,标志着检察机关和民政部门携手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马南桦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两级检察机关一要积极推动《实施办法》实体化运行;二要与民政部门加强沟通,在线索发现、及时干预、联动维权等方面积极寻求民政部门支持,将《实施办法》的各项规定落实好;三要充分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开展调查研究,深化诉源治理,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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