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绩效
——卫滨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工作新局面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政府采购制度作为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适应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新要求。近日,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87号令”的相关规定,卫滨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自行采购工程招标会,进一步规范该院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
本次招标活动采取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委托社会代理机构代理招投标事宜,由该院采购中心主任李磊主持,内控小组全体人员参加,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专家库内抽取的三名评标专家组成谈判小组。招标会现场,评标专家对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确保评标的专业性、公正性和权威性。经过两轮谈判及二次报价,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本次招投标会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区政府关于竞争性谈判采购的规范要求,现场签收招标文件及证件原件、开标、评标等过程井然有序。
今年以来,卫滨区检察院立足全区政府采购工作实际,坚持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结合,积极推行以“阳光透明”、“节能开支”为核心的自行采购试点工作,认真积累经验做法。今后该院采购中心将以十九大思想为引领深入分析新时代政府采购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营造更加公开透明、便捷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开创全区政府采购工作新局面。